總是在睡前看的,明明是為鬆弛神經,看到入睡之類;可是每次皆越看越耐,完全打亂了我耕田式作息時間。而且越看越難受,心裡搾作一團,但又要看下去。
看過人寫Edith Wharton,說她的文字極甚嘲諷。我說,何只嘲諷,簡直雕通眼眉,洞悉世情,以鋒利手術刀精細地逐毫米做一個明明是撕破臉的動作,一字一驚心。那種細密,令人不寒而懼;這般看世界,不如死咗佢好過。她眼中的世界,全無快樂的概念存在。最恐怖的是,我近日在看的,是《The House of Mirth》。Mirth,歡笑喜悅之意。這般級數的sarcasm,問你點頂。
所以一拿上手,便會皺眉,但又忍不住打開來看,越看越精神。看到標冷汗。想放下,卻放不下。
願香港女性,看看此書中的女主角Lily Bart。Lily Bart是個現今女性應看的人物,因為她的人生悲劇,在於她生於那個時代——一百年前;也在於她的人性,在於她貪戀眼前歡愉。她身處一個女性沒有一點自由的地方,甚至容不下解釋的空間,只是小小暗示、影射、聯想,便足以把一個女人的名譽盡毀,從此不能生存下去。Lily Bart極美,但也極虛榮,想要最好的物質享受,卻接受不了代價——困在籠中。她反叛,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反叛,往往自毀長城;她不願被困,卻完全看不見自己最重要而唯一的資產——她的尊嚴——正在一層一層的被她的蠢行和依戀當前蠶食。讀者十里外已看到她尚有半步便墮下山崖,她卻還在洋洋自得。我從前從不明白那個英語說法「像看車禍」,車禍那麼可怖,血肉模糊,有什麼好看,當然別過臉去。可是看到Lily Bart,我便明白了。那麼可怕的遭遇,還要是自掘墳墓的,但別不過臉不能不看。她的苦吸引我,因為那也是我們的苦,雖然現在已不是一百年前,我們本應好像已有自由。然而每個關口,每一點退讓,今天一個LV,明天吃頓飯喝杯酒看場戲,等人請迫人買——那些琳瑯滿目印滿花押的奢侈品,如何抗拒?最多咪跟你,唔要自由囉——最後的防線終告失守。最後的防線,是自尊。當你以為你仍然擁有自尊,但你的行為舉止已令世界上所有人都有證據把你看成沒有時,你也不得不接受,尊嚴不再屬於你。她以為她尚有一點自由,可是她沒有;若她擁有自由,她可能不會墮得那麼深,可是她沒有。
《The House of Mirth》寫於一百年前。正確是1905年。
一百年過去:得來的,全數清還,打回原型。一百年前Lily Bart不能擁有的自由,我們有過,然後奉還。
以為計過條數,以自由換享樂,抵諗;可是忘了利息是連尊嚴也要付上。
一百年之後,滿街都是Lily Bart,有些美如她,有些不美,可是都在經歷相同的遭遇。最可怕的,是如她一樣,她們都不是不知道原來懸崖就在半步之後,粉身碎骨都是必然,還把其他人也一起拉下去;可是她和她們都寧願自我瞞騙,因為這樣的話,能多享一點當前的快樂。也許她跟她們是不一樣的,她看起來還有良知;她只是不理良知的聲音,付上承受不了的代價。
媽的,我不想當上Cassandra。
我倒是很喜歡《The Age of Innocence》的,看得悲哀,但沒有這樣削骨似的可怖。



